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七角井铁矿膏体充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七角井铁矿膏体充填项目;
项目地点: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七角井铁矿区;
建设单位: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博伦矿业七角井选厂西北侧1km处建设一座膏体充填站,并在选厂东侧约200m处设置接力泵站,尾矿库、充填站、矿山采空区内设置管道连接,管道长约10.0km。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郑海龙
联系电话:138937300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七角井铁矿床膏体充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稿
2. 膏体充填项目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