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处理因劳动争议引发的重大集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避免或减轻群体性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企业稳定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信访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预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正常的劳动管理秩序,促进企业和谐稳定,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协作配合。在公司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快速、高效开展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重在化解。要高度重视苗头性问题,及早、主动防范,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快速反应,控制事态。集中力量,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进行配套处置。按照“宜解不易激、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的思路,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友善的语言沟通,努力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的避免和减少危害及损失,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
(四)依法办事,把握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办事,注意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式方法,避免乱开口子引发更大的矛盾和冲突。
三、机构设置
(一)成立处置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董事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总裁
成 员:分管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行政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政治工作部、工会、安全环保部、公共事务部的副总裁
(二)日常工作机构
重大集体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设置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日常性工作。
(三)工作职责
1. 应急指挥小组
(1)研究确定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2)根据劳动争议突发事件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设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妥善处置;
(3)决定劳动争议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有关事宜。
2、日常工作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
(2)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日常协调工作;
(3)负责收集、接收、分析和上报劳动争议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参与、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4)及时报告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处理进展情况;
(5)根据法律法规和应急指挥小组的决定,妥善安抚职工;
(6)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委托,向社会发布重大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
(7)负责重大劳动争议突发事件的原因分析、处置总结和责任考核工作。
四、启动条件
因劳动争议引发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公司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到公司或上级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的。
(二)因劳动争议致使员工产生过激行为,在本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有申请游行行为的。
(四)可能引发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五)劳动争议已引发重大伤害行为发生的。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发生后,应急小组必须立即开展相关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小组成员组成的工作组应该在指定的时间内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三)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疏导劳动者返回工作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四)工作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紧急情况及时开展调查工作,查清事实,查明原因,并限期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
六、预案的实施
(一)构建职责明确的劳动争议齐抓共管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应急指挥小组工作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恶化,并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掌握事件发展动态,评估事态程度和事件等级,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逐级汇报。
(二)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小组组成的工作组应迅速到达现场,按职责开展工作。
处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解决劳动争议的有关部门提供后勤保障。各部门成员应对劳动争议进行客观、公正、合理的汇报。
七、主要措施
(一)排查隐患
各基层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预防网络,并使之正常运转;要采取宣传、教育、日常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对企业,特别是劳动争议易发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处于萌芽状态的争议和可能激化矛盾的事件及时疏导、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建立企业重大违反劳动争议事件的隐患排查制度,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矛盾和可能诱发劳动争议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重点监控
各基层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社会保险办理情况、劳动报酬发放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或者终止情况等预警性信息,对有重大劳动争议突发事件苗头倾向进行重点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应急联动
各基层单位要互通信息,接到班组、车间、部室经营活动异常信息后,立即展开深入排查,综合分析风险隐患,进行动态监控,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掌握处置主动权。
(四)责任追究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基层单位此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各基层单位要加强配合,保证信息畅通、监控到位、措施得力、处置果断、效果明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善后处理
(一)事件结束后,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对事件的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整个事件(起因、发展态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影响及评估)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进行上报。
(二)在预防和处置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引发的突发事件中,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本单位开展重大集体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工作职责不明、措施不力,社会影响恶劣的。
2.对员工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矛盾较深,趋势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现象的。
3.发现事件苗头不及时汇报或缓报、谎报、瞒报,造成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013年4月29日
附件:集体劳动争议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图
集体劳动争议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图